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安全。
命令明确,云南省本轮森林草原防火期至2025年6月15日结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根据命令,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封山管理。防火期内,高火险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需进行野外生产用火的,需依法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并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命令要求,防火区实行设卡管理,设立检查站点和防火警示牌,禁止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进出车辆和人员需接受防火检查,火源实行集中保管并进行实名登记。凡违反规定的,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公开通报;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