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枝黄花”要不要管,谁来管,怎么管?

2005年07月30日 14:22解放日报杨群 宋鹏霞
本报28日刊登了《“霸王草”变身“黄莺”走俏花市》一文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人询问:“加拿大一枝黄花”要不要管,由谁来管,怎么管?昨天,笔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本市有关部门和植物专家。

  据市农技服务中心植物检疫科韦国余介绍,两年前市农委就已开始关注上海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生长情况。调查发现,它对光、水、气、肥的竞争力比其它草本植物都强,属于恶性杂草。一处土地中如果有一株,第二年周围几十平方米范围内就会有一片。到了第三年,植株附近风力所及的地方都会开满黄花。现在,“加拿大一枝黄花”已从田野蔓延到城市,甚至一些闲置空地、垃圾场、建筑工地等都有其踪迹。

  韦国余说,尽管“加拿大一枝黄花”野性十足,但从技术上来说还是可以人为控制的,不过由于“加拿大一枝黄花”到处蔓延,甚至成为花卉品种出现在市场上,管理涉及农委、林业站、绿化局、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具有一定难度。此外,目前国家农业部尚未将“加拿大一枝黄花”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市农委也难以出面协同相关单位共同围剿。

  市花卉协会专家陈渭坤指出,“东打一锤,西敲一棒”的做法,是无法围堵“见缝插针”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全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合作,共同控制其恶性蔓延。当务之急是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植物检验检疫,鉴定人工栽培的“黄莺”与野生地“加拿大一枝黄花”有无区别、对本土植物的危害是否存在。如果证实花市上热销的“黄莺”和原产地引进的“加拿大一枝黄花”一样对本土植物多样性存在威胁,就应仿效其他省市的做法,全面围剿扑杀,禁止引进、种植、销售。如果检疫确定人工种植的“黄莺”没有生物入侵的危害性,则应区别对待,一方面有力阻止有害野草扩散,混入市场;另一方面,保护种植“黄莺”。专家提醒,检疫结果出来之前,市民应谨慎处理花市买来的“黄莺”。据悉,外省市曾在垃圾场里发现10余亩生长茂盛的“加拿大一枝黄花”,极有可能是市民插瓶观赏后随意丢弃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