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7月26日消息: 海口市委日前作出《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管理的决定》。《决定》提出,用3年时间,把海口逐渐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发达、环境整洁优美、市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热带花园城市。
据了解,3年的阶段性目标分别是:2005年为专项整治年,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力争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行列;2006年为制度建设年,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专项整治,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在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交通秩序、社区建设、市场秩序、市民行为等方面,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管理,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的行列;2007年为机制创新年,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初步建立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方式科学化和管理措施法制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和城市发展良性互动,为2008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