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7月20日消息: 今后,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指标和绿化建设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园林主管部门的审验,并加盖“绿色图章”。
据介绍,“绿色图章制度”是为了使各类绿地的规划控制得到加强,并确实体现城市绿化建设中规划先行的原则。今后,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将由市园林局负责审查,审查通过后,加盖绿色图章;城市中心区范围内凡需审批单体的建筑,必须编制周边地区统一整体规划,统筹考虑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和景观的规划,集中控制绿地率,凡未有区域环境规划的单体建筑,将不予审批;我市规划审批件中涉及绿线管理的规划件也需经过市园林局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加盖绿色图章;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园林部门也将参与绿地指标的把关,并加盖绿色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