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18万株“死花”买单

2005年06月06日 11:40中国质量新闻网张东 陈柯 龚志伟

    浙江园林网6月6日消息: 4元钱两包的“代森锰锌”植物抗真菌农药,让四川郫县新民场镇双凤村花农柴芝军一家的致富梦破灭了:忙碌了几个月,千辛万苦才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19万株小万寿菊一夜之间全部枯萎,眼看就要到手的现金顿时化为泡影。

    事情发生在2004年6月14日。当天上午,柴芝军到郫筒镇太平村余成亮农技站购买了农药“安克”和“代森锰锌”(标称为河北胜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各两包,共计20元的农药,按照销售人员的指导,对自己种植的小万寿菊喷雾防病。次日早上,他发现所喷的7万盆盆花和11万株未装盆花全部出现焦叶和死亡。该农药总代理“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片区销售经理杨坤和余成亮得知情况后,认为是柴及家人使用的农药浓度不对导致的,又专门选择了4株鲜花重新兑药喷雾,结果第二天这4株鲜花出现了同样的情形。

    6月30日,柴芝军家人将“代森锰锌”送到四川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7月5日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称“该样品所检测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判为不合格。”在得到检验结论后,柴芝军向相关部门提出了申请,要求责任方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则提出,柴芝军等人送检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按照程序在送检时应该有厂方、销售方和使用者共同前往,然后根据检验结果各负其责。于是在7月12日,由郫县相关执法部门随机抽样后,再次将40袋样品送检。7月15日,检验结果出来后,仍然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权威检测结果出来后,生产厂与总经销商又以“造成鲜花枯萎系浓度使用不当,零售商也没有向购买者交代清楚该农药不能用于花卉,属于超范围使用农药所致,因此农药质量不合格与造成鲜花枯萎没有直接关系”为理由,拒绝赔偿柴芝军的损失。

    柴芝军及家人认为,该药“比除草剂还厉害”,肯定有其他可疑成分,但由于经济原因,无法作进一步鉴定。他使用该农药后,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多元,而且下半年不能播种,实际影响了3季生产,损失巨大。在“死花”事件发生后,柴芝军及家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每天要债的人络绎不绝,生活陷入极其艰苦的境地。为了躲债,柴芝军只好出门四处打工维持生活。“我们欠下了一大堆债,工人的几万元工资也没法付。去年过年时,连肉都买不起,想起就心酸。”一提起这事,柴芝军的姐姐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直到今年5月,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柴芝军起诉到成都锦江法院,要求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及余成亮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87万余元。5月17日,锦江法院受理了此案。

    成为“第二被告”的余成亮对此也是叫苦连天:“去年5月24日才从以农为本公司进货,没卖多少就出事了。出事后我再也没有跟他们(以农为本公司)打过交道了。我只是销售,产品质量有问题跟我有什么关系嘛。现在大家都知道我这里(农技站)的药出了问题,东西根本卖不出去,一年损失好几千块不说,还要应付官司。”

    据了解,生产此劣质农药的河北胜源化工有限公司在今年3·15期间,还和其他农资生产企业一道,在河北发出了“农资诚信生产经营倡议书”;而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则是浙江升华集团旗下的三级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也是一家有一定规模的农资销售企业。

    5月27日,四川以农为本农业流通发展有限公司谭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合格不代表就是劣质,公司与生产厂都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对不合格农药的处罚,但这与柴芝军花卉死亡没有直接关系,因为他超范围使用,所以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