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6月3日消息: 今天,市林业局颁布了《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等八项园林技术标准,这是本市在园林绿化方面首次立下规矩。
新规范加强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对古树名木管理情况,每年应进行一次调查,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团体、风景区等设置专门的养护管理人员1~2名。高度在8米以上的古树名木应根据所在的具体位置安装避雷装置等。
裸露山体、立交桥、围墙、高于6米的各类用于公共建筑外立面必须进行垂直绿化。裸露山体岩面高度低于10米的,应在山体下面栽植攀缘植物;立交桥应在桥柱周围栽植抗旱性强、攀爬能力强的攀缘植物。
针对一些单位在园林植物配置时随意性太强,新规范规定了园林植物配置十项基本原则,并推出了“青岛市常用园林植物推荐名录”。
近年来,“大树进城”是本市园林绿化的重点工作。但由于忽视了养护、管理,造成一些地方大树成活率不高。为此,新规范明确要求,移植大树中的落叶树应在春、秋季进行,常绿树应在春、夏、秋三季进行。为了便于对这些大树进行跟踪管理,所有移植树木应在树干作出明显标记,标明树木的朝阳面,进行挂牌、编号,建立专门的档案库。依据档案进行后期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