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全力打造特色产业保生态【评】

2005年06月23日 10:39中国绿色时报郎咸仁

    浙江园林网6月23日消息: 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发展特色产业的扶持和奖励办法》及《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三个重要文件,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构建完备的生态保护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近年来,大兴安岭林区大力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实现了由单一的木材生产向综合利用森林资源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国有资本向多种所有制资本的方向发展,特色经济规模由小向大发展的态势。但目前的问题是小项目多,国有经济比重大,木材产业比重大,特色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大兴安岭林区针对存在问题出台的这三个文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发展思路,构建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生态产业体系,加快和谐兴安建设步伐。

    《大兴安岭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各县、区、林业局的地缘资源状况,对特色产业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加强县域、局域间的产业分工与协调,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其主要任务是做强绿色品牌,巩固发展特色养殖和绿色食品业,把大兴安岭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寒温带毛皮动物种源地和商品生产基地;塑造神州北极品牌,打造生态旅游支柱产业;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工业,2010年实现原木不出区;依托北药资源,实现基地产业互相联动;加快对俄罗斯合作战略升级,发展对俄边境贸易,实现对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进出口加工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等4个方面的突破。规划确定,到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生产总值实现99.2亿元,年均增长9.3%。特色产业增加值实现48亿元,占CDP总量的48.4%,年均增长26%。3个产业比重由2004年的29.5:32:38.5,调整到20:40:40左右。

    《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发展特色产业的扶持和奖励办法》对投资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项目,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特色产业项目,对特色经济发展有一定拉动的加工型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项目,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对北药新产品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并进行批量生产等15项具体内容,制定了明确的资金方面的扶持标准。同时还对单项产业效益超过历史最好水平,缴纳税金较上年提高20%的县、区、林业局及县级企业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予以重奖。

    《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则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组织实施程序,从宏观上调控好项目建设,确保用足用好上级优惠政策,为招商引资和投资融资工作奠定基础,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这3个文件突出反映的同一个主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原则,坚决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破坏环境的项目,做到持续、均衡、合理地利用森林资源,实现大兴安岭林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