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贵州:习水“三千亩”苦丁茶死亡之谜

2005年05月31日 10:26人民日报李晋鸿

    浙江园林网5月31日消息: 贵州习水县桃林乡的农民来信说,乡政府强迫他们种植了3000亩苦丁茶却无一成活,造成经济损失约276万元。农民的反映是否真实?请看记者的实地调查———
    
    举报信说,乡政府强迫村民贷款种了3000亩苦丁茶,造成约276万元经济损失
    
    今年4月份,本报收到贵州习水县桃林乡部分村民的来信,其简要内容如下:2003年下半年,桃林乡政府领导不顾4000多村民的死活,打着发展农村经济的幌子,与贵州余庆县一家苦丁茶老板相勾结,未经村民同意,便订购苦丁茶苗300万株,每株0.1元。同年10月,茶苗运来后,乡领导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谁不种植,视为对抗政府处理,并规定每亩栽苦丁茶1000株,每株0.22元,即每亩220元。村民内心不同意栽种苦丁茶,但谁也不敢出面顶撞,只好以无钱购买茶苗推托。乡政府又串通信用社,逼迫村民逐户签字贷款。就这样,全乡3000亩的苦丁茶栽种任务完成了。乡领导以30多万元购进的茶苗,以66万元出售给农民,从中牟利30余万元。由于茶苗运来时多已干枯,加上土质不适合栽种苦丁茶,现在所栽茶苗已全部死光。村民损失惨重:每亩产粮按1000斤计算,3000亩地损失粮食300万斤,折合人民币约210万元。再加上66万元贷款,共损失约276万元。
    
    举报信是打印的,信后列举了112位举报人,但没有签名。
    
    事件真相:乡干部不负责任导致约300亩苦丁茶无一成活,部分农民损失惨重
    
    4月26日,记者长途跋涉到达习水县桃林乡。乡党委书记说:2003年种植苦丁茶是在群众的要求下,由村里负责组织实施的。村干部向乡里汇报此事后,乡党委和政府认为这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好事,原则同意他们发展,并委派乡人大主席陆昌跃带领该乡天龙、兴隆两村的干部去余庆县考察。两村共种植200多亩苦丁茶,由于农民技术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导致种植失败。实际订购茶苗3.4万株,每株0.22元,农民损失6万多元。目前乡政府正在想办法尽量减少农民的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桃林乡地处习水县最偏远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农民人均收入只有700多元。前些年,当地农民发现种植苦丁茶可以赚钱,而本地又生长着野生的苦丁茶,便萌生了种植苦丁茶的念头。2003年3月,部分村干部向乡里汇报想发展苦丁茶种植,乡领导表示支持,并委派陆昌跃和乡产业办负责人带领天龙、兴隆两村的村干部去余庆县考察。同年8月,陆昌跃代表乡政府与余庆县种植苦丁茶的苗场主签订合同,订购苦丁茶苗60万株,每株0.22元。全乡计划种植600亩。合同约定,所供应的苦丁茶“苗木正常,根系发达,健壮新鲜,并要苗木检疫证”。
    
    同年11月,34万株苦丁茶苗陆续运到天龙、兴隆村。但此时乡政府既未去人验收苗木,也未指导农民栽种,两村干部也未进行必要的验收。据有的农民反映,茶苗运到时已经干枯,也没有苗木检疫证。村民们把这些茶苗稀里糊涂栽种下去,最终导致300多亩苦丁茶苗无一成活,悲剧就此酿成。
    
    据了解,这一事件涉及205户村民,农民购买茶苗的损失为65408元(应是75680元,后来供货方减免10272元)。不少农民种植了5亩以上的苦丁茶,直接损失1000多元(相当于当地一个农民两年收入),间接经济损失难以统计。
    
    茶苗运到时,农民支付了60%的苗款。一部分人支付的是现金,还有一部分人由村里组织贷款支付。事情发生后,桃林乡党委和政府没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做好善后工作,而是金蝉脱壳,让天龙和兴隆两个村委会与供货方分别签订了还款协议(尚欠40%的购苗款),明确乡政府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购苗协议原是乡政府与供货方签订的,上面盖着乡政府的公章,有陆昌跃的签名。但现在,乡长说他不知道此事,乡长和乡人大主席还在扯皮。
    
    目前,习水县委对此事很重视,县里已派出调查组。调查组负责同志表示,县里将与桃林乡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老百姓的损失;对有关责任人决不姑息、护短。
    
    夸大种植面积和经济损失,部分内容属无中生有,挟私举报导致调查困难
    
    调查结果表明,乡干部不负责任导致苦丁茶种植失败,部分村民遭受严重损失的问题是存在的,但是没有举报信所说的那么严重。据了解,这封举报信是当地一个被开除的乡镇干部写的,此人大学文化,回到农村后以写告状信闻名。当地部分农民想反映上述问题,便出高价请这个人代笔。这个人未做调查,仅听个别村民不准确的述说就编造出“三千亩”苦丁茶死亡事件,并根据不实的计算添加了“乡干部从中牟利30余万元”、“导致经济损失276万元”的内容。如此举报确有挟私报复之嫌。
    
    夸大问题的举报信也导致记者调查采访困难。4月25日,记者到达兴隆村找到信后所列的举报人后,不少村民根本不知道有这封信,有的只表示听说了此事却不了解信的内容。后来,记者终于找到了寄信人,得知这封信是他找人代写的,至于所举报问题的依据,他本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编后:黔北深山里的农民,信息闭塞,文化水平很低。就苦丁茶项目求援于乡里,乡里有关领导既然参与,就应把好事办好,让农民受益,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而不应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货到了乡里却连人都没去,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可以说,乡里有关领导不负责任的行为是酿成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乡领导应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应推卸责任、甩包袱。
    
    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真实是举报的前提,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绝不能随意夸大、渲染,甚至捏造。这封举报信10倍地夸大数字,甚至无中生有。对这种蒙骗百姓、混淆视听、不讲道德的人,有关部门也应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