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5月23日消息: 圆明园事件现在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湖心岛出租”风波刚刚平息,万春园别墅又浮出水面,而正当舆论对万春园别墅议论纷纷时,北大6位专家又站出来表示,驳岸是圆明园遗址在历经沧桑后保存最完整的人工构筑物部分,其采用的工程技术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平,对近万米具有300多年历史的经典园林驳岸进行彻底翻建,是严重的文物破坏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细心的人会发现,圆明园事件虽由专家称防渗工程破坏生态而起,虽然目前只有环保部门正在介入,但是,公众、专家和媒体关注该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却大多不是从环保的角度,而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即使在环保总局此前召开的公众听证会上,专家和民众的发言大都“远离”了环保和生态,言语激扬地大谈文物遗址保护,使得听证会主持人不得不一再提醒发言不要走题。
然而,圆明园这一系列的事件与文物保护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一问题目前却好像仍处于争执状态———圆明园管理部门认为驳岸不是文物,但一些环保和世界遗产保护专家却认为是文物;有些人认为“湖心岛出租”违背了文物保护法律,但有些人却不以为然……
为什么出现这么多争执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文物保护部门声音的缺位或表态的模糊。早在防渗工程被披露之初,有媒体就采访了有关文物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虽然表示他们未批准防渗工程,但又补充道,“防渗工程是圆明园清淤工程的一部分,是否属于建设项目,不好界定。”而到了后来,公众基本听不到文物部门的声音,专业声音的匮乏使得圆明园的争议更加不断———大家的观点虽各有不同,但大家都认为自己的立场是在保护文物。
《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文物保护法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实施中遇到争议也难免,这时候就需要权威声音来平息争议并解决问题,而文物保护部门作为专业文物执法机构,他们的声音无疑最权威,最能让人信服,所以由文物部门来厘清圆明圆文物的属性,有助于化解当前的争议。
其实不仅是圆明园,对于许多其他文物保护的社会争议,文物部门都有必要及时作出回应,例如目前关于东北军北大营旧址拆迁的争论。一方面,这是文物部门社会责任的要求———文物部门的权力也同时意味着责任,文物部门有责任回应公众对于文物保护的各种诉求,厘清文物保护认识的混乱。另一方面,文物部门多关注具体的事件,这有助于自己发现现行文物法律的缺陷和不足,如圆明园事件中反映出的文物周边环境保护问题,如北大营拆迁事件中反映出的抗战遗址保护的问题,这些似乎都还是文物保护法律的空白。文物部门有责任对这些空白展开研究,并把结论递交立法机构,促进文物法律的与时俱进。
我们建议,文物部门是否能尽快就圆明园的种种争议进行回应,对相关文物法律进行解释,这不仅有助于平息争议,更能让圆明园管理者找到正确的“方向感”,同时这还会让公众不再无所适从,有利于引导舆论,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文物保护观念。此外,文物保护部门今后能否对公众关心的文物保护争议更快速地作出回应,负责任地进行解答,并考虑把这种快速反应机制作为本部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