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通知要求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

2005年11月15日 09:46中国绿色时报

    浙江园林网11月15日消息: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通知说,封山育林作为植被恢复的重要方式之一,已经列入今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内容。各地在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科学实施封山育林,抓好检查验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和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复的省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将退耕地造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同步分解、同步设计、同步落实。严禁在退耕地、宜林荒山荒地和其他工程的新造林地上,重复或交叉安排封山育林任务。

    要科学实施封山育林。在封山育林地类上,各地要统筹安排,按照国家林业局2005年林业生产建设计划的有关要求,把封山育林任务安排在符合封育条件的无林地和疏林地上,以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在封山育林措施上,各地可根据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林地经营目标、种苗供应等情况,对封山育林任务采取封育、人工促进等措施,以促进目的树种的生长发育,优化林地植被结构。对重点封育区要加强管护力度,巩固封山育林成果。

    各地要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采取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强化资金管理,制定和完善封山育林相关制度,细化具体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