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从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抓好林草生态建设、创新资源保护举措、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发展、保障林草资源供给5个方面明确了2025年林长制18项重点任务。
总林长令强调,要健全林长发令、督办、通报、约谈等机制,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推动各级林长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要全面增强林草行政执法力量,盟市旗县继续组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加快恢复一批基层林草工作站。要优化联席会商、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协作方式,在“三北”工程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执法、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方面深化部门协作。
总林长令要求,要聚焦三大标志性战役片区,持续推动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好重点工程项目,完成防沙治沙2000万亩以上。要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沙化土地治理,加快推进“沙戈荒”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全力完成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年度任务。要构建协同治沙、管沙、用沙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将农田林网化率等指标纳入相关考核内容。
总林长令指出,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0%以下,草原过牧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等违法行为,严把问题自查认定和审核销号关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守住林草生态安全底线。要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贺兰山、大青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要全力推动大兴安岭森林草原防灭火示范区建设,在全区推广可燃物管控和计划烧除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总林长令强调,要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加强林草产品品牌建设,力争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1100亿元。要加快CCER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推动碳中和林项目落地见效,多元化实现林草碳汇价值5000万元。要加快实施完善“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机制、健全生态建设成果长效管护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举措。
总林长令要求,要加快天然草地生产能力恢复提升,争取天然草原可食饲草产量稳定在2900万吨以上,建设用途稳定、产量稳定、质量稳定的人工饲草生产基地2000万亩以上。要全面做好稳增长涉林草要素保障工作,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批数据线上监管,妥善解决林草耕重叠矛盾。要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林草种苗繁育体系、林草种苗监管体系“三个体系”建设,着力保障“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等生态工程建设种苗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