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

2025年03月06日 10:53新甘肃客户端徐俊勇

陇南市两当县的林场经济。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供图

近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破解“林改四问”之“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按下“加速键”。

该《指导意见》从林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明确贷款对象和范围、林权抵押贷款要素、强化林业信贷资金供给、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对象为持有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且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林业企业、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林业经营主体,贷款范围为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商品用材林、特色经济林、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发展以及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及贷款期限、利率、额度等贷款要素,贷款期限要综合多因素合理协商确定,贷款利率运用支农惠农政策给予优惠,贷款额度依据客户经营、财务等状况确定。提出推行“林业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甘味”品牌,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进林业全产业链建设。

配套保障机制是《指导意见》的重要支撑。规范林权资产评估,加强监管,降低收费;完善林木采伐管理,落实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合理安排指标用于还贷,抵押期间未经同意限制采伐和转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组建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推进森林保险,加强抵押林木监管。并提出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71家,林业专业合作社3593家,家庭林场1031个。2024年发放不动产权证6070本、经营权证409本、林票1.52万张,新增抵押贷款6951万元,实现林下经济产值93亿元,经济林果年产值770亿元。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