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年累计开展种苗法治宣传超400场次

2025年02月21日 10:03四川省林草局冯帅

四川省持之以恒推进种苗法治宣传,近三年开展种子法宣传活动超400场次,参与群众达3万人次,种苗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覆盖开展法治宣传。2022年新修订的种子法正式施行后,省林草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和掌握修改内容与实质内涵,确保依法行政。通过印发通知、开展培训等方式指导全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多渠道、多形式搞好种子法宣传工作。横向联动重庆市林草主管部门、省属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广度,纵向联合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宣传,加强宣传深度。

二是创新方式吸引群众参与。聚焦林草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使法治宣传更加生动有趣,极大激发了公众参与热情。2022年以网络竞赛方式组织开展全省种子法及相关林草知识宣传;2023年省市区三级林草种苗管理部门联合深入种苗市场广泛宣传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2024年川渝林草主管部门会同两地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在毗邻乡镇联合开展种子法集中宣传活动。

三是突出重点凸显宣传特色。各地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纷纷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例如,成都市结合“3·12”植树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深入全市各花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联合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到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社及苗木示范基地开展宣传执法活动;攀枝花市利用工作群“每日一条”法律学习和深入辖区内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线上+线下”双联动开展种子法宣传;德阳市结合种苗质量监管,对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普法。

四是强化监管巩固宣传成效。结合法治宣传活动,林草主管部门持续加强种苗工作监督管理,确保种子法在全省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贯彻执行。近三年,全省省级种苗质量抽查种批36个、苗批127个,合格率达到97%以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家,对未严格按照种子法规定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查处种苗行政案件49件,罚没金额42510元。


(来源:四川省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