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江苏首部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7章69条,内容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则、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条例将预防为主作为首要原则,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监测和预警,规范普查和评估,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突出重点区域和环节。突出生物安全,对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加强松材线虫病治理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同时明确加强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进一步支持绿色防治技术,加大对生物除治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