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湖北省十堰市全面强化林业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提升林业治理效能,切实推进林业高质量保护和高水平发展。
县市区林业局全部恢复。新一轮机构改革,十堰市5个县(市、区)保留正科级林管中心,恢复林业局,新增行政编制36个、事业编制5个,调配专业人员17人,引进高学历人才5人。至此,全市8个县(市、区)均独立设置林业局,林业局成为政府工作部门。郧西县还批准增设林调院,加强林业技术队伍建设。在林业行政执法和乡镇林业站改革中,整合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乡镇林业工作不断档。竹山县林业局增设执法股。丹江口市明确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重点承担原林业站工作。房县优化设置12个乡镇天然林资源管护站,承担乡镇林业管理工作。
为林业工作赋新职能。十堰市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81.5%,是耕地的3倍多。各级党委、政府把林业作为重点产业组成、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的重要潜力和突破口,赋予新职能和新使命。市委书记、市长两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发展。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做好林业文章,深化林权改革,发展林下经济,提升森林质量,推动十堰从林业大市向林业强市转变”。全市紧紧围绕“扩绿增美、护绿增质、活绿增效”三大目标,以国债防火项目、“双重”项目等林业重大生态项目为抓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以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碳汇、花卉苗木等林业五大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林业经济,以严守森林安全为底线提升森林质量,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加快林业经营改革,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保护和高水平发展。丹江口市在恢复林业局的同时,把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划归林业局,以林业统领城乡绿化。
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每周四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组、支部活动制度化开展学习研讨,开展年轻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工程。在全系统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退化植被近自然修复、营林试验和造林更新、应急救护、无人机操作、地理信息技术、林业产业科技、行政执法实务等各类知识技能培训20余次,覆盖参训人员1000余人。2023年以来,市直林业系统新进年轻干部13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并为所有新招录人员落实结对帮带措施,实现因材施教、跟踪培养。市、县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大力支持林业队伍建设。
发挥林长办作用。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林长办职能,以林长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市编办批复同意市林业局设立林长科。全面建立四级林长责任体系,不断深化“林长+”机制,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警务室9个;建立“林长+河湖长”“一长三员”等工作制度;落实《十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暂行办法》;探索实施“林长+司法”机制,市、县法院和林业部门联合为古楠木群发布《司法保护令》,不断提高提升林长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堰市地处鄂、豫、陕、渝交汇处,是国家战略性水源地、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肩负着守护“一泓碧水永续北送”的重大政治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