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签约盐城滨海盐沼生态修复碳汇项目(二期)556吨蓝色碳汇,每吨价格为108元,总计6万余元,用于对李某某、梁某某等人在沿海滩涂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损害的替代性修复。
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和国际重要湿地。此次替代性修复是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继与盐城珍禽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后,实施的首笔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也是《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林业、海洋碳汇交易”规定出台后,司法机关与专业化生态修复机构探索开展的首例海洋碳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