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近日印发《广西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规划》称,到2030年,全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达47处,重要湿地达59处,湿地保护率提高到36%以上,全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优势明显提升,山更绿、水更清、滩更净、湖更美、湾更蓝、海更碧。
《规划》依据广西湿地空间分布特点、资源特色,充分衔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三区四带”及广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确立了岩溶湿地区、丘陵山地湿地区和沿海湿地区空间布局。
《规划》全面部署八大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推进湿地修复、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湿地保护机制、健全湿地保护支撑体系等方面。
《规划》提出,到2030年前,全区将新建湿地公园9处以上,新认定自治区重要湿地25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0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全面推行林长制、河湖长制、湾长制,强化城市湿地管理和保护,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推进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强化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现全区红树林保有量稳定在1万公顷以上。推动湿地赋能经济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湿地生态旅游、运动康养和湿地农业生态产品品牌,加强宣教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湿地生态宣教形式。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协调联动,强化湿地法规政策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提升湿地资源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