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公安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构建生态环境管控机制,筑牢生态环境防范屏障,强化生态环境打击质效,坚决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亮剑,切实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围绕实战化导向,建立“打击、防范、管控”机制,健全预防体系、应急处置、线索移交等相关配套制度,主动积极沟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
以“河湖警长”机制为核心,定期检查境内呼玛河流域河道周边是否存在私搭乱建、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要求县级河道警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派出所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及时掌握河流情况。今年以来,开展河道专项巡查40余次,发放保护河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100余份。
主动摸排林地、耕地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线索,深入辖区防火公路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重点位置,对施工取料场、河道、砂石存放点等可能发生盗采的部位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占地、破坏环境等各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检查9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