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草局近日修订印发了《四川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请和受理、审定和公告、林木良种的编号和名称、引种备案、撤销审定和附则。本次修订主要对与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要求有差异的内容进行修订,并结合四川省实际和借鉴外省先进经验补充完善。着重对审定范围、审定委员会组织结构和审定流程等进行调整和优化,明确了品种审定申请条件、引种备案申请材料和林木良种编号及命名规则等内容。
《办法》出台有利于规范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和品种审定工作,有助于选育出更多产量更高、品质更优、抗逆性更强、适应性更广的林木良种,为推进“天府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建设以及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