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天津市林草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天津市林草种质资源库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和公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林草局种质资源库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名单;组织编制全市林草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发展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与管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全市林草种质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