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 按照《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办改字〔2016〕127号),经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申报、现场查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局认定命名河北省安国中药材产业示范园区等59家园区(名单见附件)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予以公布。 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是地方区域优势产业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地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速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形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