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在三明市率先推行乡镇林长制,有力推动了清流县林长制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成立一个组织机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林长、镇党政班子为副林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林长办以及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等18个成员单位,形成林长牵头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格局。
二是配套两支管护队伍。为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嵩溪镇在原有巡山护林中队的基础上,组建以镇年轻干部为主体、以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处突为主要职责的应急救援分队,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次,确保日常管护有人干、关键时刻顶得上。
三是构建三维监管体系。为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嵩溪林业站采购2台无人机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空中作业,结合全林护林员巡逻、“森林管护巡检”网上平台监管同步推进,真正构建“天上看”“网上管”“地下巡”的三维监管体系。
四是形成四级职责网格。结合实际地形,将全镇林地划分为20个片区,实行林长分片区负责制,形成“镇级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护林员”四级职责网格,做到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包村)领导具体负责,并探索“林长+执法队员+警长+法官”新举措,将林长职责压实到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实现林长制管理网格化、区域全覆盖。
五是健全五项保障机制。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力推进,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年终考核等五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20个片区分别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林长、专业护林员信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让林长制由全面落地转向全面见效。
六是实现“六绿”发展目标。以林长制为抓手,聚焦添绿、复绿、管绿、用绿、活绿、享绿等“六绿”发展目标,做好嵩溪“绿色+”文章。截至目前,全镇林地面积20.46亩,森林覆盖率达72%,林木蓄积量135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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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