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实施“党建+林长制”

2021年06月16日 09:41​江西省林业局

5月中旬,江西省新余市林长办公室印发《新余市“党建+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打赢森林资源保护攻坚战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强大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格局。

《方案》明确了建立“党建+林长制”的“五进”工作模式,即: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一是建立市、县(区)林业系统共产党员联系村及护林员机制,将共产党员“先锋创绩”岗位前移到山头、林地。二是组建农村“党建+林长制”党员义务宣传队,持续开展义务护林宣传工作,号召党员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并立刻向村级林长报告。三是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党建+林长制”责任区。要求每一位乡(镇)党员每周不少于1次深入责任区域巡查。四是建立社区林长制党员志愿小分队,向社区群众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义务宣传和劝导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和违禁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五是设置企业共产党员监督岗。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责任担当,明确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六是建立林长制进学校新模式。各级党校要开设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授课内容,各县(区)选取部分中小学校进行试点,开设林业知识培训课。

市林长办公室要求各县(区)选择1个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试点,下半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并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经费保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