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实现“三转变”

2021年11月24日 10:44中国绿色时报记者 姚伟强 通讯员 田霖

今年以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和利用,不断提升草原生态质量和固碳能力,实现了修复区域由单一分散向集中连片转变,草种选择由单种牧草向草灌结合发展,治理方式由单纯围栏向围封补播、飞播牧草等多项技术综合配套发展的3个转变,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抓试点带动,提升修复治理水平

坚持以改善草原生态质量为核心,以维护草原生态功能为主线,以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为抓手,坚持用最严格的封育、最少量的扰动、最乡土的草种、最有效的施肥、最科学的防治,先后在张北、尚义、康保、沽源等县开展退化草原人工种草修复治理试点,其他草原县同步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修复治理37.2万亩。在修复治理中,注重根据草原类型、植被状况和生产特点,因地制宜确定退化草原修复治理范围和任务,做到“三个转变”:修复区域由单一分散向集中连片转变,草种选择由单种牧草向草灌结合发展,治理方式由单纯围栏向围封补播、飞播牧草等多项技术综合配套发展。

抓规划落实 扩大草原生态空间

河北省林草部门紧紧围绕“两区”规划建设目标,继续稳定土地流转协议关系,依法优化调整种植结构,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坚持全面禁牧,巩固完善休耕种草成果。据统计,张家口坝上地区已经种植粮饲作物116.35万亩、中草药32.28万亩,采取自然修复32.63万亩,持续实现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叠加效应”。今年初,河北省财政厅组织的2020年休耕种草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抓法制保障 夯实草原管理基础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关于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以《草原法》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为核心,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草原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结合今年6月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全省通过线上与线下同步、普法与释法并举,多形式、多层次对草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热爱草原、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浓厚氛围。

抓灾害防治 提升体系防控能力

河北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防治要求,坚持早预测、早部署、早防治,提前部署推进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宣传培训等工作。进入防控关键期后,省、市、县各级林草部门严格执行草原生物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周报制度,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到目前,总计完成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面积402.8万亩,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00.7%,实现了“不爆发、不成灾”的“两不”底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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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