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4月21日讯 4月14日,云南专员办向省政府专题报送了《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有关问题的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15日就作出批示并下发各州市。
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及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充分整合执法力量,找准问题突破口,采取强有力手段,推进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去存量”任务,同时积极消化“增量”。
与此同时,云南专员办与省林草局联合向16个州市政府发出《关于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的通报》,要求各级政府督促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门,找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的突破口,以打击种茶毁林、毁林种植经济作物、非法占用林地为重点,敢于较真碰硬,严肃彻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和限期销账;要充分整合林草、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力量,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和打击效果,彰显震慑效应,坚决遏制当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蔓延势头;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每起案件查得清、罚得了、诉得掉,推动“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问题根本解决,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恢复植被到位、问责执纪到位。
下一步,云南专员办、昆明院和省林草局将对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对2019森林督查进展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筛选出重点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挂牌督办或提级查办,对案件查处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州市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约谈,必要时将启动林地限批政策,并将有关情况全面纳入生态文明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考核范围。(云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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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