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林业局下发《关于生态廊道建设配置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态廊道建设配置建议。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今后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好造林绿化用地,科学规范开展通道绿化建设。
《征求意见稿》在限定廊道宽度的前提下,就如何通过合理配置树种,最大化发挥廊道绿化建设效果,对我省平原、山区的铁路、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化带造林模式、树种搭配等提出了生态廊道建设配置建议。
在建设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廊道绿化中要确定合理的树种结构配置,确保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乡土树种(含驯化树种)比例不低于6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要在限定的宽度范围内,实现乔灌花草藤五形合一,绿化、美化、彩化、果化、花化、亮化六化凸显的效果,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优化树种结构,采取不同树种混交配置,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选择生长快、冠幅大、干形好、树形美观、枝叶茂盛、深根宜活、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强(抗旱、抗寒、抗病虫害)的乔木树种;在廊道绿化建设工程中,要求使用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程序的大规格苗木,树干通直圆满,树冠完整,不偏冠,尽可能少用截干苗木。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每一公里选择一个树种,块状混交;高铁、铁路两侧可以种植经济林(不存在机动车尾气污染);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两侧不能种植经济林(机动车尾气有污染);所有道路(铁路、公路)严禁林苗一体化栽植现象;所有道路两侧已经存在土地污染情况的,宽度不限制在3—5米之内,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部纳入退耕还林。同时必须栽植用材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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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