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8日消息:江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到今年底,要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江西省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江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6年,江西省抚州市率先在全国实施“山长制”,随后,武宁县在全国率先实施“林长制”,取得了成功经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全国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开好头、起好步。在总结抚州市“山长制”、武宁县“林长制”的基础上,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7月中旬,记者来到抚州市、武宁县、浮梁县深入了解实施“林长制”给林业带来的新变化。
记者先来到群山环抱、峰峦秀丽、古木参天、空气清新的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长水村有31户136人,村民从以前的靠山吃山“卖树木”维持生计转变为发展森林旅游“卖生态”发家致富。记者看到村民们都在忙着发展乡村旅游,58岁的孙功娇阿姨说她们家700亩的林地从来没有砍过,由于全村生态保护得好,农家客栈一年收入50万多元。“因为我们这里环境生态都保护得就跟原始森林一样,所以游客就多,来了一次就会来二次,所以老百姓的日子就过得好。”
卢世奇是长水村生态护林员之一,每次去山里巡护需要走上两个多小时,他说:“两年多来,这里的树更密了,山更绿了。我们管森林防火、乱砍滥伐,还有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的时候一天要巡山两趟。”
去年8月,武宁县提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明确要率先探索和建立“林长制”。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将在75%以上,森林蓄积量将达1910万立方米,实现“山更青,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武宁县在全省率先出台《武宁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颁发了全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深层次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改革,目前已实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拓宽了林农融资渠道。同时,该县鼓励有条件的林地通过流转进行适度规模和集约经营,加快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目前全县有省级及以上规模经营主体6家,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40家。
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林长、村主任肖光成说,通过实行林长制,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可以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五级林长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护林员经常巡防,去宣传、走动,他们在山上发现什么情况汇报给我们,我们发现什么情况再和林业部门和执法部门沟通,配合护林员把事情处理好。”肖光成告诉记者。
今年年初,抚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山长制工作的意见》,目标是“打造山长制升级版”,力争2018年全面实施山长制,全市每一块林地、每一棵树都有各级山长、林区监管人员和护林员3个层级的管理构架负责。抚州市林业局局长谭海波说:“目的是管住山,管好林,管好湿地,抚州是江西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市,我们要拿出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兰念瑛告诉记者:“山长制实施以后,我们村结合山长制制作了封山育林禁牌、村民公约,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制作了界桩等,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使封山育林制度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浮梁县将全县森林划分为“东南西北中”五大林区,每个副县长负责一个林区,担任林区长。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乡级林长、乡镇长或分管领导为副林长的乡级林长制。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林长,村委会主任为副林长的村级林长制。
浮梁县统筹整合公益林管护资金、天保林管护资金、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按“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护林员管理机制,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285名护林员,负责对全县324.2万亩林地进行“网格化”管护。
“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林长制对于森林保护的创新在于,科学划分了各级党政的事权,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江西省浮梁县林业局局长李勇说:“对乡镇来说,无论是重视程度和认真态度都不一样了,而且是反应迅速的,各个乡镇都把护林队伍整合到位了。”
江西省还配套建立了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流域生态补偿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推荐阅读: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