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1日消息:记者日前从昆明海关获悉,该关下属天保海关在天保口岸旅检现场出境通道查获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的野生兰花598株。
昆明海关查获的野生兰花
据天保海关旅检查验关员介绍,5月30日上午,一名越南籍人员携带一个大纸箱自天保口岸旅检出境通道出境,未向海关申报其所带物品。现场关员指引其将随身携带物品过X光机检查,从X光机显示物品成像发现疑似植物产品,于是对其所携带物品进行开箱查验,发现其纸箱内装满了兰花活体,经清点共有疑似硬叶兜兰598株。
据嫌疑人供述,这些兰花是一中国人在云南文山麻栗坡山上盗采后,让其带出境倒卖,涉案嫌疑人仅花费了五六百元购得这些野生兰花。经初步调查确认,该批走私兰花全部为野生硬叶兜兰。
据介绍,硬叶兜兰为地生或半附生植物,是中国特产,仅分布于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实际上,野生兰科植物的非法贸易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目前原产我国的全部兜兰种类基本都已经流失到了国外。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杏黄兜兰在香港兰展获大奖,引发了对兜兰的疯狂采挖和非法贸易,当时杏黄兜兰和硬叶兜兰流入日本后,每株售价达数千美元。由于贸易严重威胁野生兰科植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将兰科植物中兜兰属的所有种列入公约的附录Ⅰ,这些物种绝对禁止国际性的交易。
由于人为采集、走私贩卖以及生境破坏,分布于我国野生硬叶兜兰居群受到严重干扰与威胁。暴利驱使,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昆明海关多次截获濒危兰花,其中2018年2月,天保海关在天保口岸货运渠道查获一起出口鲜花申报不实案。经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票申报出口的鲜花,其品名、规格、重量均与实际货物不符,且这些申报不实的鲜花中大部分为濒危物种蝴蝶兰和大花蕙兰,共计2580株。蝴蝶兰、大花蕙兰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的物种,进出口时需按规定提交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在未取得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
此外,我国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没有包含兰科植物,因此,人为采集贩卖也得不到有效遏制。按照国内相关法规,不在保护名录内的植物,只能按照普通采挖行为处理。因此,从保护物种资源的角度来说,对野生兰科植物的乱采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追究刑事责任,尚缺少依据。
记者注意到,我国现有的物种保护名录在过去近20年中没有系统性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9年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颁布,至今分别只进行过一次微调。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一直处于“讨论稿”状态,至今尚未正式颁布。
对此,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吕植,首都师范大学讲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自然观察项目负责人顾垒撰文呼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20年未变,亟须更新”,认为名录过时导致执法滞后,是相当一些受威胁物种保护状况变差的原因之一。专家表示,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已经把每五年更新一次保护名录写进了法律,因此,尽快更新名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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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