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园林绿化率先使用再生产品

2018年11月14日 10:46扬州网

中国园林网11月14日消息:1月13日,记者从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扬州正式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之一,《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

方案要求,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变废为宝”,采用智能化手段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全程监管,到明年年底前,扬州将对建筑垃圾治理开展一系列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

现状:已成城市顽疾

露天堆放,野蛮运输

据统计,近几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年均增长8.2%左右,去年共产生366.3万吨。这些建筑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日晒雨淋后,其中的涂料、油漆、沥青等有害物质和重金属元素渗入地下,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此外,一直以来,建筑垃圾运输中“带泥上路”“抛撒扬尘”“私拉乱倒”“违法停车”等乱象屡禁不止,特别是渣土车野蛮运输引发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近3年发生渣土车重大交通事故30起、死亡31人。这些问题已成为市容环境的污染点、市民投诉的热点、城市管理的难点,必须下力气加以整治。

建筑垃圾处置中的种种乱象已成为城市管理“顽疾”。目前市区仅有一家专门建筑垃圾处理厂,年处理能力不足60万吨,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同时,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不高,主要靠人力巡查检查,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不足;资源化利用水平低,资源化利用率不到10%。

对策:加强全程管理

建筑垃圾将实现智能化监控

方案明确,我市将在市区东至京沪高速、西至杨庙镇、南至长江边、北至槐泗杨寿镇一线范围内,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经验。

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市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紧扣建筑垃圾处置“出-运-倒”的链式流程,把符合条件的工地、运输车辆、消纳场所全部纳入平台监管,推进施工工地、消纳场视频监控信号与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运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轨迹回放、违规报警、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全过程监管。任何环节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平台将实时报警、即时追源,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反馈。

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施工单位要依法选择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量、运输责任、运输费用、消纳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到今年底,各区政府(管委会)至少建设或完善提升1-2处渣土消纳处置场;至少建立1个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和分拣处理中心,作为试点投入使用,并制定辖区内其他乡(镇、街)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和分拣处理中心选址建设方案。

渣土运输严打黑渣土车和私拉乱倒

近年来,渣土车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快建立建筑垃圾规范清运机制,特别是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黑渣土车”和“带泥上路”“抛撒扬尘”“私拉乱倒”“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小作坊”行为。

市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两不出场”:车身及车轮不冲干净不出场,车辆没有100%密闭不出场。同时设置专职负责人和冲洗人员,确保车身及车轮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污染环境。

我市还将制定《扬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信用考核制度》,将无证运输、超速行驶、闯红灯、闯禁区、超载、不密闭运输、未经冲洗带泥上路等行为以及公安交警执法查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对运输企业和车辆实施全面监管。

出路:资源化再利用

园林绿化率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

在业内人士看来,建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也是另一种“城市矿产”。有研究表明,每利用1万吨建筑垃圾可以生产标砖243万块、混合料3600吨,减少占地1.5亩,节煤270吨,减排二氧化碳130吨,新增产值84.6万元。从长远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是最佳的建筑垃圾处理途径。

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奖补政策和再生产品推广支持政策,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形成资源化再利用的良性循环。其中,在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工程中将率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

我市还将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究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成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推荐阅读:

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工程将全面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浙江路桥:建筑垃圾变身景观资源

北京利用建筑垃圾打造再生自然主题公园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 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桶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