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5日消息: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但是一直被林木种苗资源短缺问题困扰着,为解决这一问题,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推进科技兴种、依法治种进程,提升林木良种生产、推广和供给能力,健全种苗市场监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西藏自治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科学规划
推动万亩千亩苗圃建设 确保造林种苗合格率超95%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造林处了解到,西藏自治区计划到2020年完成全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建设主要造林树种、珍稀名贵树种、花卉和名特优经济林树种种质资源保存库1000公顷以上,使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还要选育创新一批适应性强、成效好的乡土林木良种,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成万亩林木良种基地2个(拉萨市曲水县自治区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扎囊县种苗繁育基地),5000亩以上林木良种基地2个,1000亩以上林木良种基地5个,地方保障性苗圃30个,育苗总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确保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提高到70%以上,造林种苗合格率95%以上。”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到2025年,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林木种苗监管机构和队伍基本建成,全区林木种苗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区造林苗木基本实现自给。
主要任务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保障西藏自治区造林种苗需求
《意见》指出目前主要任务是做好全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动态监测,编制《西藏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名录》《西藏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大力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强对主要造林乡土树种、重要经济林木、珍稀濒危树种和特色观赏树种以及西藏特有树种的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与保存,支持国有苗圃、科研院所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整理、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湿润、半湿润天然林区,依托天然母树林建设原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20处,建设珍稀濒危树种原地保存库6处;干旱、半干旱灌木草原区,依托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异地收集保存库6处;建设设施保存库1处。建立种质资源信息平台,实行种质资源规范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健全种质资源自治区级保护名录发布和保护制度,推进优势种质资源共享。
“还要加强对林木良种的管理,建立自治区、市(地)和县(区)三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上下联动统一组织采收、加工、贮藏、调剂的良种供应机制。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国有、集体、个人、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该负责人表示,“在拉萨、山南建设万亩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在日喀则、林芝、昌都、阿里建设保障性苗圃,加强技术队伍和设施设备建设,打造成苗木生产供应体系的‘旗舰’,培育林木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和生态林苗木,保障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林农造林的种苗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培育高规格、多品种的城市绿化树种和经济林树种,推动苗木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容器育苗、工厂化育苗等实用技术,提高种苗产量、质量,形成生产基地化、育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和市场规范化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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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