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移栽“自家树” 苗圃老板“意外”遭罚

2016年08月01日 11:35南充晚报任林海 谌从全

中国园林网8月1日消息:一男子从别处购买胸径分别为26厘米、31厘米的黄葛树后,擅自进行移栽,却不料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14日,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高坪派出所获悉,男子王欢因擅自移栽活立木被警方查处。

群众举报有人挖树

“我们这有人在开吊车来采挖树木并运走进行移栽,也不晓得是不是在偷采哦,麻烦你们来看看。”近日,市森林公安局高坪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区某乡有人利用小型吊车在采挖树木。接到这个消息后,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被挖的树木为两株黄葛树,胸径分别为26厘米、31厘米,且两株树木均已被运往别处。

随后,通过走访和调查,民警了解到,违法嫌疑人王欢系当地人。

男子擅自移栽受罚

后据王欢供述,他本身从事着苗木生意,也有自己的苗圃基地。在此之前,他偶然看见同乡村民家旁有两棵长势较好的黄葛树,尽管这两年黄葛树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但仍然有利润空间。于是,他找到该村民,希望从能其手中购得这两棵黄葛树。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最终双方商定以100多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6月28日一早,王欢就带着事先联系好的吊车驾驶员和工人来到村民家中挖黄葛树。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王欢等人很快将黄葛树挖出来。随后,王欢将挖出来的黄葛树运回了自己的苗圃园内进行移栽。

王欢称,在民警赶到自己家中之前,他自己其实并不知道,移栽胸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 需要报县级林业部门进行审查批准, 同时自己也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了法。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

目前,王欢已被警方处以移栽的黄葛树价值1倍的罚款。(文中人物系化名)

民警提醒

按照《四川省绿化条例》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移栽胸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必须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采集证、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擅自移栽古树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限期恢复原状;非法购买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移栽的,没收树木或其变卖所得,可并处购买价1至3倍的罚款;擅自移栽致使古树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贵树木死亡的,处评估价3至5倍的罚款。擅自移栽活立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移栽的树木;对已栽种的,处活立木价值1至3倍的罚款;擅自运输移栽的活立木的,依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无证运输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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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充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