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8日消息:岭南园林6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学高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学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冯学高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冯学高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开信息显示,冯学高1975年出生,董事,专科学历,园林工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历任岭南建设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49万元,持股19160180股,以6月27日收盘价计算,持股市值近5.68亿元。
岭南园林公告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学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60,180股(其中,依据承诺所持的2,276,402股股票的锁定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79%,该部分股份的变动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冯学高先生仍需遵守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1、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其持有的本次发行前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实际控制人尹洪卫的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持有的其他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 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其若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的其他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4)减持数量: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其减持所持公司老股的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15%;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其减持所持公司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其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15%。(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来源:和讯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