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度不超50米平屋顶实施绿化

2015年08月06日 09:53山西日报

中国园林网8月6日消息:上海市7月底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

条例还规定,建设项目中的立体绿化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上建成的立体绿化,不得占用、拆除。如果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扩建、修缮,被占用拆除的立体绿化应当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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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