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慧城市从“头”开始 制度规范整合资源

2015年04月30日 10:38中国建设报王璇 高峰

中国园林网4月30日消息:2012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正式开启。目前,江苏共有无锡、常州、镇江等19个城市被列入智慧城市试点,一些基础条件好的城市,完成了创建任务书全部工作量的80%以上。已经越过起步期的江苏智慧城市建设虽然也面临一些具有共性的难题,但是在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方面,江苏做出了积极探索。

筑牢创建“根基” 以制度规范发展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相关领导意识上的重视及一系列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目前,江苏大多数试点城市都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负责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智慧城市创建办公室,对智慧城市的创建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部分试点城市将大数据对政府工作和社会管理及服务的影响、各项智慧应用对城市发展及民生服务的作用、项目的投资预算及将来的受益等与智慧城市推进相关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比较,并将国内外先进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制度保障方面,江苏所有试点城市都出台了关于智慧城市创建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人、财、物等方面的规范,有效推动了智慧城市工作稳步开展。无锡市出台的《智慧无锡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智慧无锡建设项目“应用创新成就奖”评定管理办法》,规范了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常州市出台的《常州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6)》、《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建设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建立了数据共享及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效率。“试点城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智慧城市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研设计处处长唐宏彬说。

探索市场化运作整合“孤岛”资源

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工作,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据了解,江苏省大多数试点城市都邀请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在考虑本地区当前发展实际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定位,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和战略规划体系。昆山市张浦镇结合台资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覆盖昆山、苏州等地台商经济圈的金融交易、电子商务、台商服务一体化”的新模式,制订了既符合城镇化发展要求又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规划,有效提升了对地方经济和社会的服务水平。连云港市东海县则围绕“全国优质产业集聚高地、华东休闲度假胜地、江苏生态宜居福地和经济欠发达县域科学发展样板”的特点,提出了贴合县情的顶层设计规划,既可以解决实际问题,又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受到了住建部专家的一致好评。

“为城市‘定好位’是一个首要问题,而钱从哪里来则是另外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介绍,智慧城市建设没有上级财政投入,主要以当地政府适当投入、引导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的形式进行,没有体制、机制创新和成功的运营模式很难推动。对此,江苏创新了投融资方式及运营模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投资创新。在无锡,为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而组建的无锡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明确了公司参与方及股本结构,规定了各方的权益和职责,有效推动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等项目建设。

此外,江苏还积极探索政府信息资源社会化利用的方式和机制。在丰县、东海县等一些试点城市,政府明确城市信息投资由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统一管理。通过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成当地云存储中心,所有行业数据接入云存储中心进行物理集中,再根据制订的数据管理制度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并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试点城市成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专门的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有效促进了信息共享工作的进展,促进了各部门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顾小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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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