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5日消息: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现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向湖南浔龙河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龙河生态”)增加注册资本 3,000万元、向贵州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仟坤”)增加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浔龙河生态及棕榈仟坤业务的开拓,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新型城镇化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关联董事,故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盛城投资对浔龙河生态及棕榈仟坤增加注册资本事项。
独立董事:王曦、李雄、吴向能
2015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