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3日消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15年1月12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将《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发布的股权激励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二月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