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观音山的“生态梦”何时能实现?

2015年12月31日 14:48民主与法制时报武浩然·

中国园林网12月31日消息: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的东莞观音山巍然屹立于东莞樟木头镇,如巨人般俯瞰着莞、深、惠全景,竖起了一面旅游业的耀眼旗帜,成为东莞城市名片和四方游客蜂拥而至的岭南佛教旅游圣地。它承载的不仅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的梦想,更承载着一座城市的骄傲自豪。观音山发展16年,勇敢开拓,积极探索,紧随时代潮流和旅游业的发展脉搏进行创新发展,以宗教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智慧旅游为发展方向,大力打造第五大佛教名山和中国祈福圣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无数的荣誉称号,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肯定。

这是记者在来观音山之前,通过网络了解到的一个初步印象,但是,当走进这座山的时候,才发现观音山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这座本应苍翠欲滴的青山,在近几年却被外力破坏的遍体鳞伤。

2011年8月开始,西气东输工程在公园强行施工,砍伐近8000株林木,毁掉了上万平方米的林地,公园里浅埋的输气管道,给公园的安全发展留下无尽的隐患;数架高压线肆无忌惮地从观音山上空经过,因塔基安全需要砍伐树木而裸露的黄土异常醒目;数十栋别墅竖立在公园里面。更令人咋舌的是,进入一些偏远的山体后,随处可见遭到砍伐的树木和焚烧树木的痕迹,在一处面积达十数亩的山坳处,绿色的植被均被果树代替,密密麻麻地种植着荔枝树、黄皮树、芭蕉树等各类果树……

隐秘山坳内砍林种树

在一处较为隐蔽的山坳处,记者发现,这里临近观音山仙泉水库,由于受到太阳暴晒和雨水冲刷,水库通往山坳的道路已经没有植被覆盖,成为一条显眼的山路。随着山路往森林深处走,不到100米便能看到一处山体被填平,上面长着杂草。

景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原本是一个小山丘,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平,估计会被种上芭蕉树。

再往深处走,可见一个上百平方米的土堆,记者从随行人员处得知,这个土堆就是铲平山体堆砌的山石,土堆旁边种植着一片芋头地。走过芋头地就是荔枝林。随行人员告诉记者,这片荔枝林面积将近20亩,种植着数十棵荔枝树,中间还夹杂着黄皮树和龙眼树,郁郁葱葱的树体已经超过一人高,由此可见,种植已有较长的年份。

在果树林里还有砍伐者居住的痕迹,修了灌溉的水池、搭了篱笆、建了水泥的桌椅,还遗留了许多生活垃圾。从现场可以发现,果林里堆着一些被砍伐的原始植被,许多树直径已达20厘米,均被锯断堆在一起。遭到砍伐的树桩,与郁郁葱葱的荔枝树形成鲜明的对比。

如此大面积的毁林种果树,怎么能悄无声息地在观音山景区内发生?对此,景区人员解释称:“由于观音山景区紧挨着当地社区,村民常年生活在此,早已摸清了上山的路径。而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一些村民的自留山和景区保护森林范围没有划分清楚,导致村民常以‘开发自留山’的名义毁林种果树。”

景区人员说:“这些村民知道大片砍伐会很容易惊动公园护林队,他们便时不时过来砍一两株,由于在森林深处,等护林队发现的时候,他们早已经得手走了。粗略估算,自2001年起,10多年间,村民私自砍伐森林的面积已经超过2000亩了。”

数十栋私人别墅屹立

森林公园不倒

站在观音山山顶俯视,森林中的一栋栋别墅,以及裸露在朝阳下的黄土,显得格外刺眼。

从门楼往山上走,远远望去,整个观音山是一片茂密且清秀的森林,盘山观光公路陡峭弯急,驱车沿佛光路山道而上,不足4分钟的时间,依山而建的别墅映入眼前。第一幢别墅名为“天然山庄”,前后两个大门,后门已经延伸到了山腰另一侧。

景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此别墅坐拥近500平方米土地,在这座巨大的别墅院内有着大批游乐设施,现场有专人看管。

而在山腰的另一侧,有一幢三层别墅,整体设计极其豪华,名为“颐雅山房”,观音山景区策划部经理陈景玉透露,该别墅常年住人。

记者沿途点算,累计发现别墅数十幢,有的隐藏在郁郁葱葱的密林之中,有的临近半山腰私享湖光山色,有的则堂而皇之地建立在景区主干道两旁,成为观音山另一道独特“风景”。

村民占地侵权违建

据了解,1999年11月30日,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与观音山经营方的黄淦波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约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开发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同时合同也明确了公园的四周边界线,确立了经营权、管理权。

黄淦波告诉记者,10多年来,在观音山发展的过程中,石新村村委会对观音山的边界线一直不予承认,同时也一直拒绝提供有关石新村范围的“红线图”,并违反双方协议约定及《土地法》等相关法律程序,在公园大门口内的笔架山山脚区域批地支持他人违建3家分别占地1000平方米的餐厅,以及威龙工厂、烧鸡场、占地约1万平方米的苗圃场、信鹏彩石场。

针对“占地违建”“私建别墅”和“边界不清”等问题,石新村委会办公室蔡姓主任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东莞市纪委对此事进行了两次调查。至于调查结论及其他问题,蔡主任称“不清楚,不方便透露”。

植被破坏易导致山体滑坡

今年国庆期间,受台风“彩虹”影响,东莞迎来多场雷阵雨。由于水库水位高涨,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护林小分队在对水库周边植被进行严密的巡逻,一条通向观音山核心景区的隐秘山路随着植被的破坏而被护林队发现。

“由于作业车要挖土进山,所以沿着水库往观音像山脚走的植被被破坏,平常比较难发现,但是最近多场大雨导致山上泥土没有植被保护而被冲刷下来,这条入山的道路就很明显了。”观音山护林队工作人员说道。

据悉,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基岩多为变质砂页岩,土壤类型为变质砂页岩赤红壤,土层浅薄,碎石块较多,在植被被破坏的前提下,极易导致山体滑坡现象。所以,观音山森林公园在这十几年来,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林相改造和树木的养殖,就是为了保护森林避免水土的严重流失。但是景区付出的这一切,在外界毫无法律法纪乱砍乱伐的行为中,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毁林违反森林法

针对毁林采石、采砂以及毁林危害等问题,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对本社记者表示,“观音山公园方面发过函件给我们,并要求书面答复,我们局几个业务部门也在沟通,看如何答复。”

那么,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毁林是否违法?又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而“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是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至5000株为起点。”

据了解,《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的,应当在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

与此同时,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地方政府颁布的多部规范性文件,对此均有硬性规定。

记者查阅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而去年由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明确提到,“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

既然有那么多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为何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还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毁林现象?大肆修建别墅为何无人管?景区护林队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观音山景区自成立以来便一直受到捣毁森林、私种果树等各类不法事件侵害,即便被评为国家森林公园,受《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保护,但也没能震慑不法分子的毁林行为。执法部门的“监管难”“处罚难”等因素也助长了砍伐毁林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与景区的发展。这些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观音山公园无数次将此情况以书面、口头形式向各部门反映,但却极少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

千百年来的生态教训使我们深知,森林是生态建设主体和生态产品的最大提供者,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最大的绿色经济体,是精神家园建设者和精神服务提供者,是文化的记载传承者和发展繁荣的推动者,它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文化需求。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实质上就是在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拓展人类走向的明天。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很重,需要我们着眼未来、着眼大局,交出一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子孙后代的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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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