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兰巨乡五人因非法采伐收购樟树被起诉

2014年09月09日 11:43今日龙泉王苏珍 顾奕琦

中国园林网9月9日消息:日前,兰巨乡林某某、八都镇罗某根等5人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依法移送起诉。

今年上半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匿名来信举报,称兰巨乡林某某在屏南等地盗伐十余株红豆杉、樟树。红豆杉、樟树在我市广泛分布,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有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林某某创办竹木加工厂和锯板厂多年,但近年来并没有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经过仔细勘查,森林公安民警发现,林某某厂区内一角落里堆放了大堆的樟木。原来,去年底,林某某在八都镇高升村收购林木时,分别从罗某根、罗某南等4户村民处共收购樟树8株,运回锯板厂加工后,全部转移堆放到竹木加工厂。

经鉴定,林某某收购的48段林木为野生香樟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蓄积量合计2.5362立方米。最终,林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罗某根等四人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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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