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取消34个县市GDP考核促绿色发展

2014年08月14日 14:22中国林业新闻网林萍

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福建省效能办近日经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同意后下发通知,取消对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域的34个县(市)的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其中12个县(市)属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2012年出台的《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福建将84个县(市、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4个类别。其中,22个县(市)属农产品主产区、12个县(市)属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两类均为限制开发区域。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福建决定对这34个列为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市)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省效能办要求,各设区市对本地区制定的2014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34个县(市)中,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2个县(市)分别为:福州市的永泰县,漳州市的华安县,泉州市的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三明市的泰宁县、大田县,南平市的武夷山市,宁德市的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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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