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8日消息:普邦园林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查阶段,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针对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意见的函》([2014]470号)。
1、监管意见指出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中存在如下问题:
未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也未对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2、整改措施:
公司对该监管函高度重视,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监管意见的内容,为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公司信息披露方式进行规范,要求定期报告制作的相关人员特别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保证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公司未曾发生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