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区雕塑受损
中国园林网7月7日消息:小区雕塑本来是用于美化环境、为业主提供精神享受的,但很多小区的雕塑如今都面临着“有人建、没人修”的处境。雕塑出现损坏,为何迟迟不修?原来,修缮需要动用大修基金,但业主却认为大修基金只能用来修房子,用在这种关乎“精神享受”的设施上,好像“有点冤”。
现象:小区雕塑很多缺胳膊少腿
在河东区大直沽后台小区,小区通道的空地上立有一个红领巾少年的雕塑,少年手托和平鸽,向远眺望。可如今,这个少年成了“断臂”,雕塑的左臂丢失,残缺不全的雕塑让人看着着实别扭。在河西区富裕广场小区门前,一左一右立着两尊小天使,但小天使的手指都残缺不全,其中一尊小天使的眼睛还被涂上了颜色。在河北区琴江公寓、红桥区桃花园东里小区,记者都发现了雕塑损坏的情况,但几乎所有小区的雕塑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记者调查:动用大修基金业主不点头
记者走访了这些雕塑所属的社区居委会,一些小区居委会表示,小区雕塑的养护修缮不属其管理范围,也有居委会表示,这些属于公共设施,维修需要动用业主的大修基金。富裕广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只负责雕塑的日常清洁维护,但是如果雕塑损坏,却没有专业人员来维修。另外,目前物业收取的费用只能维持小区内基本设施的维修,没有多余钱对雕塑进行管护,如果要进行全面修缮,则需业主的同意,使用大修基金。[分页]
随后,记者对小区居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对于动用大修基金修复雕塑存在很大的争议。“那个钱是用来修房子、修电梯的,修雕塑太浪费了吧?”
专家观点:公益文体设施关键靠平时养护
随后,记者采访了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根据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大修基金适用于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而小区雕塑可归于“公益性文体设施”,确实可以动用大修基金。
社会学家汪洁表示,“像雕塑、喷泉这样的公益性文体设施,缺乏日常养护,仅靠用大修基金维修,这种办法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最后这些设施只能沦为放置无用、拆除可惜的鸡肋。关键还是应该有人建也要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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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