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07月29日 14:07中财网

中国园林网7月29日消息: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14-051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15:00至2014年7月28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槐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2名,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78,386,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570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8,270,5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人,代表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116,3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941%;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41,121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8.331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槐璋先生主持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86,9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表决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29,3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265%;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29,3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265%;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21股,反对0股,弃权
57,6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29,3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265%;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21股,反对0股,弃权
57,6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29,30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265%;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14年度借款及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38,759,124股。 
表决结果:同意39,57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546%;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14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21股,反对0股,弃权
57,6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5%。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周友荣、李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绿大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