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14年07月22日 09:38中国财经报李继学 史生荣

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三北,是黄河、辽河、嫩江等河流的上中游或源头,生态区位独特,对维护北方地区的生态平衡发挥着巨大作用。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要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此,自治区财政部门将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一项重大任务,不断改进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

2011—2013年,内蒙古共投入生态建设资金524亿元(含森林植被恢复费21亿元),其中国家452.4亿元,自治区71.6亿元,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3350万亩,全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持续“双增长”,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达10.2亿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1%,比2010年提高7.02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整体恶化趋势趋缓,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的初步成效。

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2011—2013年,内蒙古共投入林业专项资金3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27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41亿元(含森林植被恢复费21亿元)。

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等国家重点工程。

开展内蒙古森工集团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在2008—2010年3年过渡期自治区投入18.2亿元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自治区每年投入10亿元改革经费,减轻了企业负担,突出了森工主业。

落实重点区域绿化资金,采取财政投入、工程带动、部门筹集和社会企业、个人出资等办法投入160亿元,完成道路两旁、村庄前后、园区内外、城镇周边、大青山南坡、黄河两岸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面积159.1万亩。

将生态脆弱地区巴丹吉林、腾格里等6大片沙漠列入国家封禁保护范围,支持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恢复。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顺利推进

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以来,内蒙古共投入资金156.01亿元。其中,中央共下达补奖资金125.46亿元,包括禁牧补贴资金76.2亿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4.38亿元,牧民生产资料补贴7.2亿元,牧草良种补贴13.57亿元。

自治区配套政策及时跟进,筹集落实配套资金30.55亿元,包括畜牧业良种补贴3.9亿元、牧机购置补贴2.03亿元、牧民燃油补贴4.32亿元,安排禁牧区转移安置牧民试点6亿元,建设牧区饲草料基地及苜蓿行动项目2亿元,安排嘎查村牧民管护员补贴0.71亿元。

项目惠及牧民146万户、534万人,使草原生态恢复速度明显加快,农牧民收入显著增加,粗放型草原畜牧业正逐步向建设型、生态型的现代化草原畜牧业转型。

启动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

内蒙古为从根本上解决沙漠地区、荒漠化地区和山区等地的生态脆弱问题,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原则,计划从2013—2017年,安排资金55.5亿元,对农牧交错带生态脆弱区不适宜人类居住地区11.6万户、36.7万人实施移民搬迁。

移民迁出后收回的土地全部用于生态建设,使原有的林地、草地得到有效的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加强移民新村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带建设,达到改善生态和消除贫困的双赢目标,促进区域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

目前,此项工程已全面启动。2013年,全区投入11.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亿元、自治区本级资金8.1亿元,共搬迁移民2.3万户、7.3万人。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自治区本级财政使用排污费收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及重点减排工程建设。2013年,自治区本级下达排污费专项资金6.2亿元,支持自治区本级以及各盟市的环境信息化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与控制以及生态地面监测等项目建设。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重点地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通过以奖促治的方式,支持重点流域内加快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2013年争取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070万元,重点支持列入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10个盟市开展铅、汞、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染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等,促进重点区域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

大力支持辽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争取中央资金1.6亿元,支持重点流域内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创新财政投入机制

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环节着手,探索了多个层次、多种平台整合模式,探索建立支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据初步统计,2011—2013年,自治区财政共整合和捆绑各类支农资金突破150亿元,其中重点区域绿化整合4.5亿元,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整合5亿元。

自治区财政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按照“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多项制度办法,涉及资金管理、支农改革、工作部署,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谁管理、谁分配、谁负责、谁监管”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狠抓生态建设资金分配下达的季节性和时效性,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部门和盟市考核范围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

自治区财政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将国有贫困农牧林场扶贫、林业产业化、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资金全部纳入专家评审和项目库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管理,实行因素法分配,逐步使专项资金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2011—2013年,经过专家评审的生态建设项目370多个,涉及财政补助资金约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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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