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围岭公园看到,半山腰的道路还是凸凹不平的土路,游人登山很不方便
中国园林网7月15日消息:“都规划15年了,还没见动工开建,政府是不是不打算建围岭公园了?”近日,有市民及网友向有关部门和本报打来问询电话。记者了解到,罗湖布心片区的围岭公园占地87万平方米,地处太白路以北、金稻田路以南、布吉路以东、东昌路以西,于2002年成立围岭公园管理处。根据总体规划方案,公园规划了“绿野仙踪”、“翠羽荫榕”、“碧波流虹”等6个景区。然而10多年过去了,围岭公园的建设却迟迟未见动静。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公园一动工就遭阻挠
日前,记者来到金稻田路的围岭公园东南门实地走访发现,尽管公园道路破损严重,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依然有大批市民前来登山锻炼,且以老年人居多。
“我们也是没办法,你说这附近就只有这一个公园,不到这里还能去哪呢?”上午8点半,打完太极的刘大爷告诉记者,再往前走就没路了。果然,走了不到几百米水泥路就变成了崎岖不平的土路,越往山上走路况越差,到处是雨水冲刷后留下的坑洼。由于公园没有厕所,一位带着孩子来散步的老婆婆,只好让孙子到旁边的树丛里解决。
围岭公园至今没有装路灯,山上还经常有蛇出没。走至半山腰时,记者遇到一位光着脚从土路上走下来的市民王大爷,他说:“当初在附近买房就是听中介说这里有个市政公园正在建,没想到10多年过去了,这个公园还是这么‘原生态’。”
2001年就搬到公园附近的候大爷则告诉记者,公园只要一动工,就会有人来阻挠。几年前,公园管理处在挡土墙上种了些灌木树,晚上就被人全部推下来了。
土地补偿问题始终未谈拢
据了解,围岭公园的建设涉及罗湖的水贝村、独树村、吓屋村和布心村四个股份公司的征地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公园的建设必须完成征地手续。“但是政府跟股份公司关于征地补偿分歧比较大,股份公司要求政府补偿,并返还部分建设用地,政府则倾向货币补偿,村里认为补偿标准太低,股份公司和村民不能接受。”公园管理处主任刘世敏说。目前,政府相关部门与四个股份公司在征地补偿方面存在很大分歧,导致征地无法完成,公园也无法开工建设。
刘世敏说,从1999年开始,因征地赔偿的问题就一直无法谈拢。在筹建初期,双方都没有料想到分歧会影响那么久,以为还有协商余地。随着分歧逐渐加大,园内建设也一直被搁置。
“四股份公司都坚持不要货币补偿。”多次参与围岭公园建设协调会的东晓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武说,辖区老百姓渴望能早日开门进园,但村股份公司的征地补偿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罗湖区多次协调未果
据知情人士透露,围岭公园征地工作以罗湖区政府为主体,由区里提交方案报市有关部门审批。但区政府与市城管局多年来多次提交的方案都被否决。
罗湖区重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区政府多次召集辖区街道办与上述四家股份公司就围岭公园征地问题进行协商,但四家股份公司对货币补偿的方式均不予接受。主要原因是深圳建市以来,四公司集体土地大部分被征用,缺少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效益持续下滑。因此坚持要求返还土地的补偿方式。
围岭公园属于山林地,根据深圳市2002年公布的《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其中山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农业税)0.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0.2万元/亩,总计0.8万元/亩。记者大约算了一下,围岭公园的土地补偿费约为1044万元。加上青苗费,合计约2000多万元。
征地遇阻,网友“金稻田路1111号”建议说,政府建公园为什么一定要征地,租赁行不行?如果租金合理,四家股份公司当不至于漫天要价。围岭公园建设这条锈蚀的链条说不定可以松动。
几家股份公司负责人表示,建设市政公园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理应积极响应和支持。但是现在公司的经济发展都比较困难,村里土地被征收后,只能依靠以前厂房收点房租,股民年收入仅1万多元,希望政府可按征地面积的4%返还发展用地。
引入生态补偿机制以租代征
近日,深圳商报记者就围岭公园建设的征地问题向规划国土部门发去了采访函。不久收到了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的回复。回函称围岭公园规划建设需占用布心、水贝、独树和吓屋四家股份公司集体土地约87万平方米。围岭公园之所以长时间未能建设完成,主要在于征地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罗湖区政府与四家股份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反复做四家股份公司的工作,但四家股份公司提出远超出标准的货币补偿诉求或返还用地要求,致使谈判工作难于继续进行。
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留用地安置可按征地面积的10%~15%的比例划出给被征地单位作生产发展用地的规定。规土部门表示:“由于深圳可建设土地资源非常紧缺,对于近年来因政府重大项目及市政工程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如涉及征地返还的,一般是市政府以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不超过征地面积的5%给予返还。对于公园建设涉及的征(转)地补偿,2009年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315)已有明确意见,原则上给予货币补偿,不安排返还用地。此外,对于生态公园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形,我市正在研究采取租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土地的方式,以生态补偿机制代替传统的征地机制进行公园建设。”
围岭公园征地补偿工作应由罗湖区政府负责实施。市规划国土委建议由区政府按照2009年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加大协调力度,采取社区和政府共建公园、产权性质不变的方式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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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