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8日消息:红色的小水桶除了能盛水还能做什么?市民李先生的做法绝对富有创意——充当反光警示牌。而他也因为这个超具创意的做法被罚款100元,记扣3分。看来水桶还真的是只能装水!
事情是这样的。6月15日下午,淮北出现降雨天气,高速一大队民警加强路面巡逻,确保道路安全。下午3点左右,当民警行驶至京台高速77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轿车正停在路肩,而这辆车的驾驶员就是李先生。民警立即停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正当民警摄录违停行为时,李先生对民警声称自己并未违法停车,已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车后设置了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民警听后一脸疑惑,他们之前明明没有看到车辆后方有反光警示牌。“你看,这不是吗?”顺着李先生手指的方向,民警才注意到这辆车车尾几米处有一个茶杯大小的小红桶。“我已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车后设置了警告标志。你们咋还给我拍照!?”李先生理直气壮地反问道。
民警望着那个茶杯大小的小红桶哭笑不得,只能耐心解释:停车后应该在后面设置反光警示牌或者反光锥筒,这个小红桶既不能反光,也因体积和水杯一样,实在太小,根本起不到提示作用。另外警告标志应该设在车后150米外才能保障安全,随手放在车后几米处,也达不到安全距离。
听了民警的解释后,李先生再也不说小红桶是反光警示牌了。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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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