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严打生态犯罪 保护青山绿水

2014年05月28日 09:18闽北日报陈金英

中国园林网5月28日消息:26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正式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更名后的生态资源检察科扩充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涉及生态资源刑事案件办理的职能,进一步强化打击生态资源犯罪的力量。同时,注重开展“恢复性司法模式”,积极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护佑青山绿水。

新成立的生态资源检察科,调整了案件管辖范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动,初步建立了县域范围内的办案规范。同时,组织干警深入各乡镇林业站开展林业执法检查,对存在涉林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补植复绿”措施监管不到位、跟踪不及时等问题,向相关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林业行政部门制定《补植复绿案件情况统计表》,对补植情况及时跟踪落实。对失火毁林、盗伐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补植协议,对受损的生态林进行“补植复绿”。

据悉,年初以来,该院共受理林业刑事移诉案件21件28人,立案监督3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人,发出检察建议6份,促成当事人达成补植调解协议15份,补种林木2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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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