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8日消息:4月1日,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在全国启动。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为科学制定防治规划、有效开展预防和治理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信息。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为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普查范围涵盖了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陆地国土。
普查内容包括,调查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木材种类)、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情况。其中,若为2003年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本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有害生物,还应调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普查需在有害生物发生盛期或表现症状期开展,以乡镇(林场)为单位,踏查和详查相结合。
普查从2014年4月1日开始,2016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两年零九个月,分为准备与预实施、全面实施、汇总评估3个阶段。准备与预实施阶段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主要完成组织动员、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制订、经费争取、人员培训、社会宣传、资料收集、开展普查预实施等工作。全面实施阶段为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完成外业调查、有害生物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工作。汇总评估阶段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完成有害生物的标本制作、种类的鉴定、外业的补充调查、普查信息的整理完善、普查档案的建立、普查结果的汇总与上报、普查发现种类的风险评估与评估结果的上报、普查工作的检查验收等。
目前,国家林业局已成立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并多渠道筹集普查经费。各地要制订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全方位开展培训,重点对普查第一线的人员开展培训。普查中要综合运用航空器调查以及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基于卫星导航的勾绘和定位技术。外业调查的笔录、数据、照片和相关标本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整理后的普查资料由县级逐级报送至省级防治检疫机构统一保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订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应于2014年8月1日前报国家林业局审定。各省(区、市)应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普查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风险评估结果、普查结果汇总表、有害生物生物学或危害状的照片等材料报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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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林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