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扎实推进全省今春造林绿化工作

2014年04月03日 09:52国家林业局网站 蒋甘露

中国园林网4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造林绿化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今春造林绿化工作,黑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地)林业局及相关行业部门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认清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造林绿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肩负着繁重的历史使命。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全省造林绿化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工作来抓,积极破解造林绿化难题,敢于担当,长抓不懈,扎扎实实做好造林绿化各项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2014年全省计划造林21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5万亩,封山育林135万亩。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步伐。村屯、道路、城郊绿化是今年造林绿化的重点和难点,按照省里的要求务必抓出成效。各地要优先推进重点道路绿化及道路两侧的村屯绿化,注重打造高标准绿化示范村屯和示范路段,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退耕还林重点围绕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第一道山脊线以内的超坡耕地,江河源头及其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进行实施。开展“百亩村、千亩乡、万亩县”生态经济林建设,努力实现规模化发展。抓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科尔沁沙地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建设。

三是积极筹备,做好造林绿化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周密安排,做好造林准备。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好地块和资金。不断创新机制,出台造林扶持政策,保障群众利益,调动群众参与造林的积极性。造林用苗尽量使用乡土树种、地产苗木,要做好苗木检疫工作,确保苗木质量。要组织好造林技术培训,重点抓好生态经济林的品种和苗木选择、栽植和稼接、抚育和管护等实用措施技术的培训。要抓好村屯、道路、城郊绿化高标准设计的培训指导,根据不同地类,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选择观赏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不同树种,采取针阔灌混交的复层式设计。要切实做好抗旱防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保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和造林成果的巩固。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造林绿化规定。各地、各部门在春季造林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关于造林绿化的政策和技术规定,特别是三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中央财政补贴造林必须保证地类、标准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迹地更新、林冠下造林不得纳入国家投资范围,营造灌木林、藤本植物不得纳入国家乔木林投资范围。村屯、道路、城郊片林绿化要达到省里规定的要求,确保绿化的数量和质量。严禁使用违法采挖的大树进行造林绿化。各县(市)要将2014年村屯、道路、城郊片林的实施方案的电子版报省林业厅造林处备案。要加强造林绿化作业设计质量管理,文字、图、表、卡要一致,所有造林地块必须采集准确的GPS坐标点,并落到图纸上。

五是全民动员,抓好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义务植树条例》。按照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要求,依托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各级各类组织,积极推行认建认养、门前三包、古树名木保护、抚育养护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结合部门、团体自身优势,创新机制,推动部门绿化深入发展。围绕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6.5世界环境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与主流媒体配合,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义务植树和绿化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组织好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当地的义务植树活动,营造主题纪念林。结合全省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做好义务植树基地的规划布局,为社会各界提供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场所,并在当地媒体公布,以方便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专访和专题报道、播放公益广告、街头宣传等形式,加大造林准备、造林实施、造林管护的全过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当前全省造林绿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造林绿化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与黑龙江日报社驻站记者及当地电视台的联系,积极主动上报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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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