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04月15日 13:55中财网

中国园林网4月15日消息: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职责,对2013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    况为:     1、2013年1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2013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2013年3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3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3年4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5、2013年5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13年5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7、2013年8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    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2013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    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    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    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    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13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并按照计划实施。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13年度公司无资产出售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珠海文川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 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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