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15日消息:“要不是有你们帮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家住兴宾区石陵镇全来村的李女士感动地说道。在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帮助下,李女士等5名花农成功追回劳动所得。4月13日,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石卢胜告诉记者,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46岁的李女士在家靠务农为生,偶尔也出门打点零工贴补家用。2013年3月,她和同村4名妇女经人介绍来到位于兴宾区迁江华侨农场的某玫瑰花场帮忙种植玫瑰花,并与花场老板覃某约定每人每天工钱50元,按照实际出工天数结算工资。
“只要在这里做两三个月,孩子的学费就有着落了。”李女士说。5人安心地在玫瑰花场干活,期间,覃某结算了部分工钱。
在她们的共同努力下,活终于干完了,原本以为拿到工钱后就可以离开。但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覃某此时却玩起了失踪,既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还有1.6万多元呢,在农村一个人一年都难挣到这么多啊!”
“石法官,你们来村里办案,是不是也能帮我们把工钱追回来呀?”2013年9月初,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石卢胜和其他几名法官到全来村执行案件时,李女士想起自己的工钱迟迟要不回来,于是便向他们寻求帮助。随后,她把覃某欠钱的来龙去脉详细告知法官。
了解基本情况后,石卢胜当即询问是否有确实的证据证实。在李女士拿出一份详细的出工清单后,石卢胜告诉她可以到法院起诉雇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年9月12日,李女士和几名工友一起将雇主覃某告上法庭,要求覃某支付拖欠5人的工钱共计16415元。兴宾区人民法院启动了小额速裁程序,当天便开庭审理,5名原告和被告覃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覃某答应于2014年1月12日前付清所欠工钱。
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最后还款日,覃某又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5人决定向兴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发现,覃某作为被申请人执行对象,同时还涉及另外一起待执行的拖欠银行贷款案件。执行法官决定从覃某的家属入手,通过他们来做覃某的思想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覃某终于答应到法院履行偿还拖欠5名花农的债务。3月27日上午,双方在兴宾区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覃某当场支付4700元现金,余下部分定于4月15日前还清。
“虽然此案涉案金额较小,但如果不及时追回的话,很有可能会对这些收入并不高的农村家庭乃至社会产生不良影响。”4月13日,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石卢胜表示,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法院都将给予优先处理,对于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法官可以成立小额速裁法庭,当场立案,当场判决。
据了解,2013年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150余名“老赖”进行拘留、罚款等处罚,并对其中1人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些案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占了很大的比重。“这些人一旦被拘留就还钱了。”石卢胜告诉记者,大多数“老赖”本身有钱,但往往抱着侥幸心理,能赖就赖。他提醒有意愿通过司法途径讨要债务的人,在起诉时最好能够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情况,以便法院判决执行。
他表示,法院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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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宾日报)